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市教育局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时明局长任组长,彭若平、朱大权、田本华副局长及四位督学、助理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组员。人事科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科室,各科室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业务科室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科室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制定相关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市教育局政务公开设施方案》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截至2008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市政府统一要求,认真疏理信息公开内容,在教育局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局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组织了1次专门培训,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全局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08年度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3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4条,办事指南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10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教育发展政策等内容。对于帮助群众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及时获得科研资助,顺利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便民问答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栏目。
(二)公开形式。按照上级要求,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开。
三、咨询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2次,咨询电话接听1750次,当面咨询接待260次,网上咨询172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数据统计表
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