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03/2018-07280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局机关各科室:
2018年,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参加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民生问题等中心工作,共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14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5件,政协提案87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40号)文件精神和责任分解,市教育局承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5件,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纯、市政府副市长李丽督办1件;会办4件),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18件(其中主办12件,含市政协副主席普兆敏督办3件;会办6件)。现对主办会办建议提案具体承办责任进行任务分解(见附件),同时,结合市教育局实际,特提出如下办理意见,请严格遵照并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各承办科室要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提高对办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及推进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和目标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注重实效
(一)密切沟通协调。建议提案实行主会办责任制,市教育局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各承办科室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以及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会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办理事项,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共同抓好办理落实,切实避免因业务交叉而相互推诿,因意见分歧而相互扯皮;市教育局会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科室也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事项,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共同抓好办理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将会办意见通过提案平台发给主办单位。
(二)加强沟通协商。市教育局主办的建议或提案,各承办科室要加强与代表或提案者的沟通协商,通过“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调,办后跟踪回访”全过程的沟通,认真听取代表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确保沟通率100%。要采取召开协商座谈会、邀请代表或提案者参与实地调研、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或提案者“面对面”沟通协商,提高“面商率”。
(三)突出办理实效。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凡应当解决而又具备条件可以解决的,各承办科室要明确时限,认真解决;应当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在答复中提出计划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时间;对必须解决而又超出本单位责权范围的,要及时形成书面专报经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提请研究解决;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或提案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的意见建议,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制定政策措施时积极吸收采纳。
三、规范办理,按时回复
(一)规范答复格式。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78号)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复,办理情况答复报告必须在答复稿的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注分类标识:即A、B、C(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所有答复意见均需按程序报审确定是否公开(承办科室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定),如果公开,需在文件附注处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然后按规定时限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提案复文由承办科室按程序报审定稿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定并签发),再报办公室编制正式答复文件,由办公室统一从建议、提案平台系统直接上传。市领导督办的建议提案从平台系统直接上传外还需报送市政府办秘书七科。
(二)严格办理时限。市教育局主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科室要在2018年6月20日前,积极主动完成与会办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收集会办意见,与建议代表和提案者耐心细致地进行办前沟通协商,了解真实意图,在综合会办单位、建议代表、提案者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答复初稿。在6月25日以前反馈给建议代表、提案者征求意见。在7月1日以前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答复初稿进行修改完善。7月10日前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召开建议代表和提案者座谈会,对市教育局主办的建议提案答复稿再一次现场座谈征求意见。7月20日前,各承办科室根据座谈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再一次修改完善,并最终形成正式答复稿统一上传提案平台系统。各承办科室要对承办的每一个提案对应的撰写一个提案办理沟通协商情况专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也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与提案答复正式文件一并上传提案平台进行沟通协商情况公示。教育局会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并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会办意见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办公室通过提案平台传送给主办单位。
(三)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市政协领导牵头督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科室须在6月10日以前积极主动与会办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收集会办意见,与建议代表和提案者耐心细致地进行办前沟通协商,了解真实意图,在综合会办单位、建议代表、提案者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答复初稿。在6月13日以前完成征求代表或提案者意见建议。6月15日以前根据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答复稿。6月20日以前将答复稿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形成正式答复稿报送,在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请一并报送市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或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定后,按规定时限答复代表或提案者。
四、反馈意见,高度重视
对代表或提案者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各承办科室要主动与代表或提案者联系,详细了解不满意的原因和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二次办理,并在25日之内办结。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原因。
五、公开结果,接受监督
(一)公开的主体和内容。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程序报审后,积极主动做好办理复文的公开工作。
(二)公开的方式和平台。要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复文和相关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在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各承办科室要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总结、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按程序报审后一并报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六、强化落实,严格考核
(一)切实跟踪落实和总结。各承办科室要建立办理台账,明确任务、责任、措施、进度、时限等,要加强跟踪落实。对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本科室承办的提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局办公室,以便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情况内容应包括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主要经验和创新做法,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解决情况及典型案例,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办理落实的最新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
(二)开展“回头看”。对办理建议、提案答复中承诺解决、计划解决的问题,各承办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答复后的复查、落实、兑现工作,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跟踪落实情况报办公室。以便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凡承诺解决的,要尽快兑现解决;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想方设法按计划推进解决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适时通报办理进度,并在年度目标考核时,按有关规定,从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办理公开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报市直目标办。市教育局将以此为依据,对各承办科室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附件: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40号)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1.pdf
2.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对2018年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承办表(会办1件)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2.doc
3.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对2018年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主办件分办表(主办5件)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3.xls
4.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对2018年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会办件分办表(会办4件)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4.xls
5.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对2018年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主办件分办表(主办12件)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5.xls
6.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对2018年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会办件分办表(主办6件)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6.xls
7.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7.doc
8.六盘水市政协提案办理意见征询表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8.doc
9.市级建议办理答复格式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9.doc
10.市级提案办理答复格式六盘水教通〔2018〕175号附件10.doc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