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03/2018-04682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六盘水教通〔2018〕145号 |
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8〕48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总体政策、科目设置、考试方式与2017年整体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一)科目设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思品、历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要加考地理、生物(合卷),考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统一进行。2018年初中毕业未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和已参加考试获C、D等需要提升等级的学生均可参加补考(已获A、B等的学生不参加补考),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本次须报名参加补考。
2.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思品、历史合卷,按150分命题,思品、历史各占75分)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等级由市教育局统一按A等20%、B等40%、C等30%、D等10%的比例划定。
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满分150分(地理70分、生物80分),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制卷和评卷,考试由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组织和实施,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等级由市教育局统一按A等20%、B等40%、C等30%、D等10%的比例划定,并以此作为学业考试成绩。
3.考试时间。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时间在2018年6月22日至24日三天进行。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补考安排在6月24日下午进行,补考考生在原中考考点参加考试,由于补考考生少于中考考生,考点可以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照中考要求重新编排考场,补考成绩(等级)同中考成绩一同公布。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安排在7月2日进行。各学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 6月22日(星期五) | 6月23日(星期六) | 6月24日(星期日) | |||
9:00-11:30 | 15:00-17:30 | 9:00-11:00 | 15:00-17:00 | 9:00-11:00 | 15:00-17:00(补考) | |
科目 | 语文 | 综合理科 | 数学 | 综合文科 | 英语 | 地生(合卷) |
2018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年级 | 八年级 |
考试科目 | 地生(合卷) |
考试时间 | 2018年7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
4.考试方式。综合文科(思品、历史合卷)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体育考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执行,有关工作和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二)考试组织和命题要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坚持实行四统一(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分值、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要求),命题、制卷和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由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实施。评卷采用网络阅卷系统评卷,试卷制作实行试题与答题卡分离。
1.考试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以县(市、特区、区)为单位集中组织考试,根据各县(市、特区、区)考生人数情况,六枝、水城、钟山集中在县(特区、区)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考试;盘州市因考生人数较多,除集中在盘州市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考试外,另可根据盘州市具体情况,分片区适当在乡(镇)增设考点相对集中组织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各县(市、特区、区)要提前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有关的一切准备工作,高度重视和抓好安全保卫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禁任何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由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组织和实施,考生在本校参加考试,考场布置和中考相同,要求临近两所初中学校交叉监考。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是初中毕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初中毕业生升学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命题要求。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除体育学科外,其他学科命题范围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确定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考试命题引导和促进各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继续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意见》(黔教基发〔2014〕286号)精神,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中的比重。《思想品德》以九年级全一册为主,其中时事政治占适当分数,时事政治的内容为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发生的国内外重大事件。各学科具体内容详见《考试说明》。
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范围以《课标》为准。
(三)试卷领取。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按照《贵州
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规定上交应交市教育局款项,并凭交费汇款单据(或交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四)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和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成绩虽然不再执行综合素质加分,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思想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二是等级呈现。教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综合性描述,评语中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成绩录入。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将2018
年参加考试学生的体育、地理和生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等级统一录入中考网络管理系统平台,并刻盘一式二份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招监办。中考文化科考试成绩和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补考成绩评卷结束后由评卷组一并录入中考报名库(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补考成绩要按比例划出等级后以该生最好一次成绩录入报名库),并刻盘一式四份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教科院、招监办和基教科。
(六)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挥中考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做好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各地要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16号),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3.各地各校要根据考试成绩和高中升学趋势,积极帮助广大初中毕业生综合分析升学方向和人生发展规划,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实现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结构合理。
4.全市2018年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升学)考试,鼓励随迁子女和没有注册过高中阶段学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升学考试。随迁子女和没有注册过高中阶段学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当地初中学校挂靠报名,也可直接到县级招生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严禁任何单位、任何学校、任何教职人员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或拒绝学生(含随迁子女和没有注册过高中阶段学籍的往届生)报名参加学业(升学)考试,如果有举报或发现限制学生报名参加学业(升学)考试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义务教育法》提出的法律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近两年来,我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国家教育部专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文件,对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各地要结合新的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及早谋划,强化措施,抓紧抓好,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免试入学方案,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根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8〕48号)文件精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近年来划片入学工作取得的经验,更加科学合理的完善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扎实推进小学升入初中“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招生工作,确保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成效。
(三)规范管理,实行阳光招生。
1.落实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2.严格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的招生管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名义招生。确有需要的,需逐层提交申请,最终通过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招生特长生。到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3.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类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及家长提供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初中学校不得到小学以推优或其他类似方式变相挑选学生,小学也不得为初中学校以择校为目的开展的推优、讲座等提供场所,小学班主任或学校校长均不得为初中学校推荐生源。
4.严格规范编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分配教师和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
5.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
6.严保教育公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门槛。
7.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县(市、特区、区)要细化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8.严格控制大班额招生计划。各县(市、特区、区)要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6人以内,力争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严格控制存在的超大班额和大班额,确保2018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6人以上超大班额。
9.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为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少校际间办学水平的差距,解决择校难题,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要因地制宜,将老校与新校、强校与薄弱学校均衡划分,统筹管理,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倡多校协同、资源整合。推进学区内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均衡配置,促进设施设备和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全面提升学区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活动、课堂改革、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切实保证和谐稳定。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入学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等;二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三是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通过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及学生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减少盲目择校现象。
三、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核定招生计划。2018年六盘水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26018人,根据各地办学条件、毕业生数、普通高中学校分布情况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发展状况,核定2018年各县(市、特区、区)招生计划如下:六枝4000人,盘州市9900人,钟山区8000人,水城县4118人(详见附件),本计划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录取要求。普通高中录取除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综合文科、地理与生物(合卷)、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B等以上,一般普通高中招生以上三个学科成绩应在C等以上。各地要准确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全面公开。
(三)规范学籍管理。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与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注册学籍。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各校严格按照录取名册注册学籍,各公民办学校不得为已被其他学校正常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市招办提供的各校录取数据核定最终学籍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配额招生要求。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要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特别是向精准扶贫乡镇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配额生名额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范围配额,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本县(市、特区、区)范围内配额。具体配额计划由学校制定报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审定。
(五)精准扶贫招生。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将招生计划的10%用于招生精准扶贫学生,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招生宣传和统计工作,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六)特长招生工作。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需逐层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招收,未按规定招收的特长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七)自主招生录取。有自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人数不能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5%,录取考生的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当年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经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定。未按规定上报自主招生方案和自主招生方案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时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招计划一起录取。
(八)规范中考加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文件要求,我市2018年继续实施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女孩政策照顾工作。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女孩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女孩的招生录取工作,把此项照顾政策落在实处(具体审查办法和程序另文通知)。
(九)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宣传的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未经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校进入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向外界泄漏学生相关信息。
(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政策,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各项违规费用;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无计划、超出核定计划、擅自跨区域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202866、8202829。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方案报送要求。2018年5月25日前上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招生方案。2018年6月10日前报送各县(市、特区、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和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二)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开学工作检查,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并于9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联系人:张宝密;联系电话:8202866
邮箱地址:lpsjyjjjk@163.com
附件:1.六盘水市2018年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分解表六盘水教通〔2018〕145号附件1.xls
2.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
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
〔2018〕48号)六盘水教通〔2018〕145号附件2.PDF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