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工作 > 基础教育
六枝特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8〕48号)、《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18〕1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依法治教、巩固成果、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不断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根据生源数量、分布、学校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特区教育局统筹指导,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四)坚持均衡编班、严控班额的原则。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6人以内。学校要随机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五)坚持以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原则。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是划分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及确定招生对象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相对就近入学,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并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招生对象

(一)具有招生范围内常住户籍、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在中心城区常住,实际购房或自建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办理房产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我区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获“见义勇为”称号人员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五)符合入学条件的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民政部门和救护机构安排的流浪适龄儿童少年。

(六)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特殊原因搬迁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办法

(一)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七年级入学应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安排

今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预报名,具体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常住户籍、房产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和七年级按照特区教育局划定的中心城区招生范围由学校组织预报名,预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13日;符合条件的六枝特区乡(镇)户籍到六枝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一预登记,特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预登记时间:2018年7月14日至15日,不在规定时间内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乡(镇)辖区内学校预报名时间由各中心校自行确定。

属于寄搭户、空挂户的适龄儿童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后到户籍地址所属学校报名。

(三)提供的材料

1.常住人口提供户口簿或房产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若户口簿中地址不详的,需提供村(居)委会证明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家庭档案卡。

2.县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资料有:父母属经商的,提供居住证、家庭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父母属进城务工的,提供居住证、家庭户口簿、合法的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个月以上)、用工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

3.六枝特区境内户籍到六枝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资料有:父母属经商的,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且实际居住;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合法的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个月以上)、用工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且实际居住。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常住,实际购房或自建房却没有房产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需提供的资料有:

(1)有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需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

(2)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在房管部门签约备案、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需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买卖协议、交房款票据、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

(3)属划片招生范围内自建房的业主,需提供: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土地使用证、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

5.属“招生对象”中第(四)、(五)、(六)条且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需提供:户口簿、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对应其类型情况的有效证件或文件等材料。凭以上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登记入学。

6.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虚假证明破坏有关招生政策,一旦发现并查实,提经上级部门进行问责。

(四)学生入学

1.信息采集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由招生学校对小学一年级学生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复核和审验。

2.生源认定

非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中心校划分的招生入学范围入学。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局划分的招生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报名结束后,公示所有新生报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六枝特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及范围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全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中高考成绩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挂空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背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背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换。

(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单、张贴公告、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招生入学宣传,要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预报名时间、报名提供的材料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特区教育局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程调控、全程监督。凡不按照要求进行招生,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计入年终考核。特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5317839(教育局基础教育股)、5317081(教育局纪检室)。

(四)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风险防控预案于6月20日前上报特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附件:六枝特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六枝特区中心城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特区二中:团结路社区(原人三居、一四二居、团一居、团二居)、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东)、云(营)盘社区(原后山居)、河湾村、凉都一品小区、东苑小区(不含胜利花园)。

特区三中:文化路社区(原人一居、人二居、文化路居、苦竹林居)、云(营)盘社区(原云一居、云二居、云三居、九龙居)、原云(营)盘村、原下嘎石村(组)、公园路社区(原水源队居、加油站居、公园路居)、金鑫建材城小区、连城国际小区、云欣苑小区、松欣苑小区。

特区四中:铁路社区、平寨社区(原平寨居、水井居、补林组)、盘江湾畔小区、银河国际小区、馨榭苑、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城管局沿线,包括健康路与那平路之间居住小区)、同心家园小区、玫瑰花园小区、鼎泰花园小区。

特区五中:四方坡居(原那固社区)、那固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原堕社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 个村民组。

特区九中:瓦窑小区、茶山村、南环路从瓦窑至东方龙城小区(包括健康路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兴隆路发改局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包括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和南环路七冶胜利花园,玲珑居至万博广场新建小区、环卫站住宅小区。

特区十中:枝居(原六枝村)、电厂居(原六枝社区)、塔山居(原塔山村)、杨丰村(山脚、老院子、大渔塘、郑家寨、龙井、弯山、新寨等 7 个村民组)、四角田社区。

特区十一中(初中部): 地宗居、兴隆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苗寨、嘎细、大哪闹含原双龙村)7 个村民组、南环路九龙城以东至金海大酒店靠地宗面方向沿线居住小区、波洼村、波榨村。

特区实验中学:银壶社区(原煤机厂居、六十四居、六十五居)、煤机新苑小区、平寨社区的七冶华府小区、林缘小区、竹欣苑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那平路与贵烟路之间居住小区)

特区一小:文化路社区(原人一居、文化路居、苦竹林居、团二居)、团结路社区〔原人一居、一四二居、原团一居(八栋楼)〕、河湾村(那克村民组除外)、连城国际小区、广和苑小区、凉都一品小区。

特区二小:公园路社区(原加油站居、公园路居)、竹欣苑、环卫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东)、河湾村那克村民组、文化路社区(原人一居新移动公司 19 号楼、原人二居)、团结路社区(原人三居)。

特区三小:(营)盘社区(原云三居、后山居、九龙居)、云欣苑小区、东苑小区(含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彩虹桥以东至东苑小区新建小区。

特区四小:金鑫建材城小区、松欣苑小区、云(营)盘社区(原云一居、云二居)、青龙居委会桥边寨子(第一村民组)、小寨村的后鱼塘、小寨村小寨组。

特区实验小学:银壶社区(原六十四、六十五、煤机厂居)、煤机新苑小区、平寨社区(原平寨居)、银河国际小区、馨榭小区、七冶华府小区、林缘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含黔灵小区、折溪乡家属区以及发改局至电力宾馆小区)。

特区五小:茶山村(大房组、箐脚组、安家寨组、渔塘组、半坡组、田坝组、范家寨组、下那摆组、白岩脚组、苗寨组)的十个村民组、彩虹桥以西至七冶国际新城(含彩虹桥、清水湾小区、嘉年华)、玲珑居至万博广场。

特区六小:补林村第一、二、三、四村民组,平寨社区水井居、平寨社区的原煤机厂动力处一、二、三、四、五小区、盘江湾畔小区、铁路社区(铁一居、铁二居、铁三居)、轻工小区、银虹小区、同心家园小区、建设南路以西(健康路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兴隆路发改局(不含发改局内居住小区)至东方龙城及往西新建小区、玫瑰花园、鼎泰花园小区。银壶社区东风村苗寨、嘎细、九龙城小区。

特区八小:六枝居、电厂居(含电厂、鸡场坝、那玉 113 以东往六枝方向、原六枝居委会)

特区九小:那固居、岩旮旯村民组、四方坡居(含市二中居、那固社区、六枝矿居)、银壶社区东风村(原堕社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

特区十小:公园路社区(原水源队居)、原云(营)盘村、青杠林(原青龙村)、播礼寨。

特区十一小:窑小区(七冶国际花园)、茶山村的龙潭口、蔡家坡、瓦窑三个村民组、河湾村的下嘎石组、南环路七冶胜利花园小区。

特区十一中(小学部):地宗居、兴隆村、波洼村、波榨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大哪闹含原双龙村)5 个村民组、南环路卫生监督所以东至金海大酒店靠地宗面方向沿线居住小区。

特区思源实验学校(初中、小学):塔山社区的高峰村(含原群力村)、凉水井居(含嘎石居)、新窑镇上云盘村的原和平村、那玉坝(含 113)、南环路移民搬迁点以西。


上一篇:
下一篇: